古人不以當書法家為榮,普遍認為:書技小道。
唐太宗即使他對羲之及其書法頂禮膜拜有加,也認為:“書學小道,初非急務。”
東漢趙壹:草書之人,蓋伎藝之細者耳。
蔡邕書法,古來稱善。也說:夫書畫辭賦,才之小者,匡國理政,未有其能。
而到了當代,有很多書法家,除了寫字,什么都不會,什么都不是,所以為了自抬身價,故意把書法的地位提高,把書法當成藝術,還打著引進西方美術理論的旗號,變著法子搞各種創新。
殊不知,書法本來是實用性居第一位的,尤其是楷隸篆等正體書法,都是用于記功(如李斯的嶧山碑),記事(如魏碑多是記錄墓主生平),或者是官方為大眾提供練字的范本(如熹平石經),以及公文傳抄,典籍傳抄等場合的。
他們的第一目的是便于識讀,而這些范本中的優秀作品,經過歷史的篩汰,留下的便成為了我們今天學習書法的樣本,在古代這些東西被稱之為法書,簡單理解就是有法度的書跡。當時他們并沒有把書法當成藝術作品,更不會每寫一個字都想著怎么去創新。
而且古人即便字寫得好,也不希望別人只把他當成書法家,而希望別人夸他詩第一,書第二之類的。
你要說他書第一,他跟你急。大思想家梁漱溟聽到別人稱他為書法家,他便不高興。所以,大學者吳宓在臨死的時候喊道:“快開燈,我是詩人吳宓!”如人評鄭板橋“三絕詩書畫,一官去歸來。”齊白石自評:“詩第一,印第二,字第三,畫第四。”在小九華山南麓當代草圣林散之與夫人合葬墓前的墓碑上,刻著“詩人林散之暨妻盛德粹合葬”12個大字,碑文為散之老人親筆所書。
現在反了,會寫幾個字,先混個書法家的名聲,然后才憋著勁寫兩首歪詩,合不合律都不知道,仿佛這樣一來自己就變得有學養了。那么——
書法家應該多讀書嗎?
當今書法圈大力提倡書法家要有學養。于是有一部分書法家就開始拿書來看,然而這樣的效果并不明顯。他們并沒搞清楚讀書到底對書法有什么促進作用。只是人云亦云,聽了別人這么說,自己就這么去做了。最后堅持不了幾天,又放棄了。
而且我們翻開史書,發現:也不是所有讀書多的人都寫字好,成為了書法家。所以讀書和書法到底有什么關系呢?
在我看來,讀書是為了開闊思維,加強自己的思辨能力和判斷能力。放到書法上來,就是最起碼要對當下書壇的是非對錯有自己的判斷力,把當代書法放在歷史的高度去觀察。
舉個例子,有人說書法和寫字不是一碼事,那么,有多少人思考過:書法和寫字這兩個詞匯是什么時候產生的?書法這個詞在古代是什么意思,從什么時候有了“書寫的法則”這個含義?寫字這個詞又是何時產生?硬把書法和寫字區分開是什么時候的事,發起人是誰?
明白了這些是不是會對書法與寫字的區別,有更深刻的認識?
再比如,丑書所說的創新,在歷史上是否出現過,最后的結果是怎樣?如果書法史上沒有過那么其他領域是否有過蕾西現象?丑書理論家們所說的顏真卿、蘇軾、米芾等人的書法作品在當時也被視為丑書,他們的依據是什么?引用的資料從何而來,是否憑空杜撰?
這些都可以通過讀書來找到答案。當然這只是讀書之用處的一個方面。更多的東西,則需要我們自己在不斷的讀書學習過程中去感悟。
此前,我曾把上述觀點發在朋友圈,有網友說我是嘩眾取寵,故意博眼球。實則并非如此。于是補充了一下幾點:
其一,如果書法在古代很重要,那么在二十四史,文人立傳的那么多,為什么書法家單獨立傳的卻少之又少。晉書雖有王羲之傳,但其書法部分也敘述不多。其他書法家幾乎不僅沒有單獨的篇幅,有的甚至連一個小豆腐塊的地方都占不到。
其二,古代有三不朽:立德、立功、立言,何以不見有立書?
其三,古人幼時入學,需習六藝:禮樂射御書數,書只是六藝之一,并且還沒排在第一位。這些該如何解釋?